1.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文化考试的成绩,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实行按志愿顺序录取新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护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录取时,除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自主招生考试录取方式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6.报考语种:英语
7.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8.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014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