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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外埠招生录取优先原则

2014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外埠招生章程录取优先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6 07:12: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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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录取优先原则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 2017-05-1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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