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无效。另外,以下两种情况请于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本人的相关材料寄送至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否则将不予准考:
1.高职高专考生:毕业后所完成的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C6门的学习成绩证明;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请使用EMS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邮编102600)
特此通知。
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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