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学校将于2014年7月中旬发录取通知书,9月上旬开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外埠高校毕业生被我校录取后可将户口转入北京市;
4、学生被录取后,开学逾期两周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学费、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6、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不再延长学制,可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或结业证书;
7、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发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双向选择就业。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2014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 http://zhaosheng.***.cn/uploadfile/kjdxzs/admin/default/upload_file_3137.doc
2014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第2学士学位录取与毕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