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报考费用: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以及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三)学习期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或二年。学习期满,按国家规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四)录取类别: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费由本人负担,在校学习期间共缴纳培养费16000元,每年开学初缴纳8000元。毕业后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执行。
3、“工商管理硕士”共收学费5万元。
2014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