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二)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报名手续: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有需要者请自行向导师所在院系索取联系方式。
(七)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2014年北京外国语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报名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