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
、根据单独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
3
、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
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
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2014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湖南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