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适当的工作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宗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