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③331社会工作原理(满分150分)、④437社会工作实务(满分150分),均为笔试。
上述初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新考试大纲。331社会工作原理、437社会工作实务请参考社会工作硕士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新考试大纲或指导意见(请点击下载 http://graduate.***.cn/zhuanye/jz/%E7%A4%BE%E4%BC%9A%E5%B7%A5%E4%BD%9C%E7%A1%95%E5%A3%AB%E5%85%A8%E5%9B%BDMSW%E8%80%83%E8%AF%95%E5%A4%A7%E7%BA%B2.doc)。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4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实行差额复试。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双证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招生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