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50人。
2. 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
A、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
B、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6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cn http://www.***/查询。
3. 投档与录取
8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8月中旬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的招生院校,通过征集志愿,并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进行补录。
2014年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免试香港学生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