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成员组成“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实施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监督检查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审核专业(领域)复试录取细则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落实各项工作。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允聪
副组长:何忠伟、吴春晖
成 员:姬谦龙、马兰青、尚巧霞、陈武、张克中、刘芳、张红星、徐践、佟占军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何忠伟(兼)
成员:李秀英、王艳
2.相关学院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导师代表等。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在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审定复试命题、复试程序、复试方式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组织实施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复试工作,确定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意见。
3.各相关学院成立“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由本专业(领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主要职责:根据本学院在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落实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人员要求。所有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为我校相关专业和相关部门的教职工,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要求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当年无亲属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当年有亲属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采取回避制度,不参加复试录取工作。
2014年北京农学院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