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考生把各项材料按顺序装订(专家推荐信可以另交),首页必须为材料清单(从系统中下载)。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明细中的第1-6项(非学历教育学位获得者,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本科毕业证书);
硕士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第1-3,5,10项(入学时需查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需提交第1,5,10项;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第1-3,5-9项;
“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第11项。
直博生提交第1,5,10项;
自主选拔考生除提交以上类别报考要求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自主选拔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简章)。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报考信息经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该表,表中的自述部分需下载打印后方可生成,要求考生手写并签名,报考信息确认后不得
更改);
2.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从事学科专业必须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职称为副教授(含)以上(网报后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不能由报考导
师本人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加盖公章者必须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6.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7.发表论文或者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加盖公章者必须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9.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10.学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
11.《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特别提示:考生在现场提交报考材料时如能出示原件则相应的复印件不须加盖公章,如不能则需加盖相应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通过邮寄提供报考材料且未按要求加
盖公章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文章原件供查验,未经查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4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提交材料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