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以下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根据我校对“GCT”成绩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联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道德品行表现择优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九、培养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人事关系及户口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3~5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在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的课程依据培养方案设置,并充分考虑推荐单位的需要。
课程学习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北京理工大学将安排教师到办学点进行面授。课程学习一般在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设计)结合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为保证培养质量,北京理工大学将在学位论文(设计)开题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断培养。中断培养且课程考试合格者,学校可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十、学位授予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其他
1.我校2014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4.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5.培养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咨询招生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名称工程领域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002机电学院兵器工程张老师68913373jwcl@***.cn安全工程003机械与车辆学院动力工程任老师68914346ren_zhenjiang@***.cn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机械工程005信息与电子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沈老师68918552yingshen@***.cn集成电路工程006自动化学院控制工程卢老师68913758yixue@***.cn007计算机学院计算机技术来老师68913478lljing@***.cn008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付老师68944324fuql@***.cn009材料学院材料工程凌老师@***.cn010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张老师68912671scee@***.cn016生命学院生物医学工程李老师68912140mww919@***.cn生物工程021管理与经济学院工业工程王老师68944680xmgl@***.cn项目管理物流工程025设计与艺术学院工业设计工程魏老师68912682yuanxiaw@***.cn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13781
传真:010-68945112
网址:http://grd.***.cn/
2.“GCT”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
专业综合考试于2014年12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专业综合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作风及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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