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特长加分内容: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各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的考生;获市级、区(县)级、校级奖励或表彰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农村户籍考生;退役士兵等。
⑵特长加分分值的确定:获得高中或中职阶段区(县)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获得高中或中职阶段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获得各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农村户籍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退役士兵,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以上分值不作累计加分,只取高分值作为特长加分成绩。
申请特长加分的考生须在面试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我院严格审核后确定特长加分成绩。
2014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特长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