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
根据终录取结果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bkzb1997@*** http://www.***/zsxx/zhaoshengzhengce/2014/0604/mailto:bkzb1997@***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十二条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727711、80727715
传真:010-80727711
邮编:102206
网址:www.*** http://www.***/
E-mail:
2014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