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报名材料及培养潜质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014年3月26日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请初审合格者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复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数学、语文,测试时间:4月3日。面试在4月2日报到时同时进行。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综合笔试成绩、面试评价情况确定认定名单,并确定录取降分优惠标准和认定专业,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公示,确定为我校终认定考生名单,发放“认定证书”。认定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评价等因素确定认定专业和优惠标准,优惠标准为按认定专业录取时考生实际分数可降低至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同类统招提档测算线下40分(江苏省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测算线下20分),对部分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降低至当地一本控制线录取。具体认定专业、优惠标准等信息以认定证书为准。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的非认定专业在录取中不享受招生优惠政策,非认定专业须考生实际考分达到我校相应普通类专业录取分数方给予录取到非认定专业。
若考生没有按我校以上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不再享受“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的优惠政策。
(3)入选考生请务必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须在2014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的优惠政策。(请关注2014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贫困地区农村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