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贫困地区农村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