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的非认定专业在录取中不享受招生优惠政策,非认定专业须考生实际考分达到我校相应普通类专业录取分数方给予录取到非认定专业。
若考生没有按我校以上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不再享受“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的优惠政策。
(3)入选考生请务必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须在2014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的优惠政策。(请关注2014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贫困地区农村高考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