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校计划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五个工程研究院联合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38名,由联合培养招生工作小组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提出拟录取名单,分别报双方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联合培养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占用导师招生指标,未完成的招生指标不得挪用。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合培养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