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参加学院自主命题初试后,学院按考生成绩排名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挑选学生参加复试;
2、总成绩构成:总分500分,初试占40%,复试占60%。其中初试满分为2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
3、考生获得各种证书实施办法:
①获得高中阶段区县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
②获得高中阶段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
③获得各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④以上证书只选取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4、农村户籍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
5、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我院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
2014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应往届毕业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