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资格审查。
我校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在复试前(2014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满足报考条件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100元。
以上材料由招生学院初审后再集中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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