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选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未设自主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反馈高考成绩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考确认单》。
3.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按照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和公示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高考录取结束后,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可上浮5分)若达到或超过该省的理科试验班(包括高等工程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和华罗庚班)的录取分数线,考生经申请可参加一次理科试验班选拔,入选者可进入相应的理科试验班学院学习,未能入选者继续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201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学生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