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2013年11月15日
201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