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同时参考考生面试成绩、学科获奖情况、考生生源分布情况和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分布情况,分专业类别(见表1)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录取政策,并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报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及相应录取政策报送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3.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学生,将直接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院校录取政策为B档,专业录取政策同本章程第七条第3项。
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