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院校。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期间,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联络人员必须全程跟踪,做好申请者材料归并、数据统计和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申请者材料审核与面试工作,对于符合接收条件的申请者尽早安排复试,对达到复试要求准备接收的申请者要及时电话联系并敦促其尽快答复确定。
3.学校相关机构对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全程指导并监督,凡对学院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有争议者,可向我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10-81353212)和研究生部(电话:010-68987086)反映。
联系电话:010-68984723
联系人:韩老师
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4年9月12日
艺术与传媒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14 浏览次数:27
我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接收推免生有关工作,做到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艺术与传媒学院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方向与人数
1.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代码
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0503);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0552)
2.接收推免生的研究方向
(1)经济新闻 (2)品牌传播
(3)影视产业 (4)广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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