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经审核被录取后,招生办公室将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申请人,因申请人联系方式变更无法联系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确认被录取的留学生,需在8月15日前预缴学费4000元人民币。学费预付金在入学后计入总学费,恕不退还。在收到预缴学费后,学院将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按照报名表上的邮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如希望直接到国际学院领取,须在申请表上标明。
3.已录取学生收到国际学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等入学文件后,可持上述文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学习签证(请保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备开学报到时使用),并根据《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国际学院报到入学。无故逾期2周未到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预缴报名费及学费不予退还。
2014年北京服装学院外国留学生本科录取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