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全国统考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全国统考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在网上公示。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自定。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自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国家政策,2014年入学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各类奖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简称“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按照国家政策,2014年入学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各类奖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简称“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2014年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场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