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
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万
元。
(三)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指标以及各学院参评人数确定指标分
配方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一般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
学科倾斜。
(四)申请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优先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公开发表高水平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
为研究生本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华大学;
②参加在研(或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前5 名);
③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本学科专业科技竞赛,并获得二等奖及
以上者(前6 名)。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于每年 12月 1
日前按评定结果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
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2014年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管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于每年12月1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