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联考(统考)。我校在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
黑龙江省美术类,河北及山东省美术类、音乐表演、编导、播音主持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表演、编导、播音主持类,黑龙江、山西、江苏省音乐表演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外语低控制50分;外省外语低控制35分。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考生,声乐只招美声和民声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2014年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渤海大学招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