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10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和体检作弊的学生将依据相关文件处理。
因就业可能对身体条件有相关要求,报考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身材匀称,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录取,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如没有平行志愿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主要科目分值。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联考(统考)。我校在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
黑龙江省美术类,河北及山东省美术类、音乐表演、编导、播音主持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表演、编导、播音主持类,黑龙江、山西、江苏省音乐表演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外语低控制50分;外省外语低控制35分。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考生,声乐只招美声和民声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2014年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渤海大学招生录取办法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