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持准考证参加面试和加试,如准考证丢失或准考证骑缝章不清楚,须凭县、区招考办贴有与原准考证同底版照片的证明或准考证存根参加加试,否则不予加试。
2、美术加试所需画具、备品自备,也可在考场临时租用画板。
3、除工作人员及考生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区、考场,考生在考前检录,点名三次不到者,按自动弃考处理。
4、初等教育(普师)、学前教育专业按考生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从高分起按招生计划的比例发专业合格证。
5、专业加试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后在政审、体检、面试、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比例划定全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的县区招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
7、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加试的考生,必须持县、区招考办证明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经批准后可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不经请假未按时参加加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8、联系电话:3101266 3151277 3118315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招生简章初中起点师范师范专业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