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仍未满足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到相关专业。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三)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四)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4年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