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录取相关规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等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状况,分专业按总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划录取资格线,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资格线不得低于总分的三分之一。考试总分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综合、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过程中确需对招生计划调整,则由学校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内,对专升本招生数、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并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4.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于5月10日前报送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014年安徽外国语学院专升本自主招生试点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