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考专业
(1)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院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2)报考其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若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方能向院校提供档案。
2.统考专业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根据我省综合分统一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
服从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达到同批次文化和综合分数线考生的服从志愿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生计划缺额数的1:1随机向缺额高校提供电子档案。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根据我省综合分统一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
服从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达到同批次文化和综合分数线考生的服从志愿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生计划缺额数的1:1随机向缺额高校提供电子档案。
2014年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艺术类录取投档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