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自主招生录取按照《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办〔201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招生录取,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只填报一个专业但未填报专业服从,若无法被所填报专业录取将不予录取。
(二)学院自主招生实行“阳光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各录取的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四)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公告。
(五)录取结果查询:5月15日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014年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