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招生办,邮编:230601
2.联系电话:0551-63617007(招生办)
3.传真电话:0551-63617017(招生办)
4.学院网址:http://www.***/ http://www.***/
5.E-mail:anshenzhaosheng@*** http://www.***/sjxyzsw/main/model/newinfo/mailto:anshen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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