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起,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文件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2014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2014年安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