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2.其他省考生,均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音乐学、美术学类(不含摄影)、设计学类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不包括江苏省考生),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第十二条报考摄影、工艺美术、舞蹈表演(培养侧重专业舞蹈)专业的考生,均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舞蹈表演(培养侧重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30%+专业成绩×7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第十四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第十五条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侧重专业播音与主持)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生源所在省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
第十六条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侧重空乘与礼仪),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不高于18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不高于173厘米,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已通过专业面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30%。
第十七条音乐表演专业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主项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江苏省考生报考安徽师范大学的有关要求:
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选测历史的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选测物理的按先等级后分数的方式排序,执行“专业清”与“分数清”并举的录取办法。
报考体育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报考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文化成绩在本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音乐类、美术及设计类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报考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九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限报专业可不予录取。除运动训练专业外,报考其他专业考生的体检由地方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第二十条普通文科专业3850元/年,普通理科专业4290元/年,美术学、音乐学专业5000元/年,非师范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8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侧重空乘与礼仪)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
美术学类专业入学时学费标准按美术学专业执行,专业分流后,按分流后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安徽师范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逐年修订,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安徽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地址:1、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2、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553-5910161,5910077电子邮箱:asdzsb@***,招生网址:http://zsxx.***.cn/ http://www.***.cn/site/zsxx/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四年四月
2014年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