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5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5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
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4.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一)2014年3月19日(9:00)—4月15日(17:00),登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网上报名。
(二)2014年4月17日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三)2014年4月19日8:30-17:00,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四)2014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组织考生进行自主招生测试。
(五)2014年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六)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1.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33328,62233329,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
2.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新生入学后不可以调整专业。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盾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6.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