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加分项参照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不作累计,以高项分值作为自主加分成绩。
A.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 +10分
C.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由省体育局审核其资格,审核通过的将组织全省统一测试,经省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加分,二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5分,一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10分。加分的体育运动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
D.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分
E.烈士子女 +10分
F.少数民族考生 +5分
G.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5分
H.⑴“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⑵“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⑶“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以上为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申报条件。
2014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