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生本人申请报名,由我院组织初审、文化课和专业测试达到我院认定标准后进行预录取,报省教育厅、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学籍。
(1)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应、历届中职学校毕业生;
(3)其它类人员:①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②已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的企业中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在职职工、失业人员;③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生计划数
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应历届普高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计划数文史理工1矿物加工技术专科三年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三年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科三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三年4030 705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三年数控技术专科三年会计专科三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三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三年25202570合计
2014年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