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院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2)报考其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若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方能向院校提供档案。
2014年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合格证的发放及合格名单报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