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安徽省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4、非艺术类专业分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投档分数采用安徽省高考排序成绩。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统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投档原则:“先分数,后志愿”,即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先投档,投档顺序为专业志愿填报顺序。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2)校考本科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以文化课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校考专科专业:对文化课、专业课双达线的考生,一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以文化课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014年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