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上加分内容加分累计高不超过30分,超过30分者以30分计;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凭相应证书和文件确认加分;
(3)所有加分情况将公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加分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