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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录取规则

2014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招生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2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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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坚持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2.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要求:参加2014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4.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测试结果由考生在学院网站上自行查询。拟录取名单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月6日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5月底前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文理科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对口考生按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7.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 2017-05-22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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