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经查实,对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14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