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省招办录取分数线,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择优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2、有专业特长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经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被优先录取;
962、K811路到长途客运北站下车晨旭路(原畜牧路)东300米;
乘98、208、308、520、游2路到省中心下车向东300米;
乘7、80、B15、K810、900路到经三路晨旭路(原畜牧路)下车向西200米。
2013年郑州文理专修学院招生简章文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