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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山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2013年中山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章程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02:48:00 解决时间:2016-03-07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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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 2016-03-07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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