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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市内住院就医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注册安排市内住院就医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20:35:00 解决时间:2018-03-2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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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内住院就医:学生参保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登记入院和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学生只需支付自付、自费费用,而无需支付政策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 2018-03-2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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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市内住院就医
1、市内住院就医:学生参保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登记入院和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学生只需支付自付、自费费用,而无需支付政策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市外住院就医
2、市外住院就医:(1)放假或实习期间就医。参保学生在此期间患病需住院就医的,在放假或实习期间常住地的社保定点医院住院。(2)休学期间就医。参保学生因故休学的,在办理休学手续后,及时到市社保局办理有关异地就医有关登记备案手续。因病住院时,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学生在入院后一周内通过电话(0760-88334392)、传真(0760-(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住院起付额标准: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住院起付额标准以下(含本数)的医保费用。住院起付额标准为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000元,市外定点医院1200元。(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因病住院发生超过住院起付额标准部分的医保费用,在市内一、二级定点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缴费标准
一、缴费标准:(一)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5%的比例缴纳,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按缴费基数1.0%给予补贴。我市2013社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80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00元,其中学生个人每人每月缴费31.20元,政府财政补贴每人每月20.80元。(二)门诊基本医疗(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学生按规定缴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缴费次月1日起,每次就诊发生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在镇(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年的,每人每社保年度可享受748元的累计(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公共交通
5、公共交通:013路、047路公交车直达学校门口。091、090、66、39、K09路公交车可在五桂山石鼓下车,转013路公交车直达学校门口。(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缴费方式
2、缴费方式:A、银行缴费:学杂费(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热水费)采取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扣缴学费,请按工科2480,文科2230,艺术科3380存足学费。注册时交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次性代收费:注册当天直接向厂家缴交现金,共计1213元(非本市户籍学生需交1655.4元)。①床上用品:400元;②校服:723元;③军训费:90元④医疗保险费:442.(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新生补录参保范围
一、参保范围我校非中山市户籍的学生,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除外。(需提交当地社保部门的参保证明或卫生部门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办理免参保手续)我校非中山市户籍的学生,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除外。(需提交当地社保部门的参保证明或卫生部门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办理免参保手续)我校非中山市户籍的学生,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会医(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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