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5%的比例缴纳,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按缴费基数1.0%给予补贴。我市2013社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80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00元,其中学生个人每人每月缴费31.20元,政府财政补贴每人每月20.80元。
(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缴纳8元,其中学生个人每人每月缴纳4元,省属和市属学校学生的政府补贴部分,由市级财政补贴每人每月4元;镇(区)属学校学生的政府补贴部分,由所在镇(区)财政补贴每人每月4元。
(三)贫困学生财政补贴:对贫困学生(包括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和重度残疾学生),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全额支付。
(四)制订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需制订社会保障卡,当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出示社会保障卡以便进行医保结算。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为2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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